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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人化AI新规与“智能体”的下架

AI/LLM 监管 中国
文章头图:拟人化AI新规与“智能体”的下架

2026年6月底至7月初,中国三款最常用的消费级AI应用相继表示,将下线它们各自称为“智能体”的功能。腾讯元宝于6月30日下线AI应用智能体;字节跳动豆包与阿里巴巴通义千问,都把下线日期定在7月15日。译成英文,“中国大模型下架智能体”读起来像是在从Agent(智能体/代理)路线上撤退。但实际范围要窄得多,其中一部分原因出在翻译上。

日期背后的新规

7月15日,正是《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施行的日子。2026年4月10日,五个部门联合公布了这部办法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,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。

办法规制的是一个界定明确的类别:利用人工智能,模拟自然人的人格特征、思维模式与沟通风格,提供“持续性情感互动”的服务。说白了,就是虚拟伴侣、AI恋人、角色扮演、情感陪聊——围绕一个用户会长期与之建立关系的“人格”而搭建的服务。

管什么,不管什么

条文把边界划得很清楚。不涉及持续性情感互动的服务不在适用范围之内:智能客服、知识问答、工作助手、学习教育、科学研究,都被明确列为除外情形。落入适用范围的提供者,则要承担安全管理义务、网络用户权益保护,以及针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和个人信息的具体义务。

对未成年人,规定是绝对的:不得向其提供虚拟亲属、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;向不满14周岁者提供其他适用范围内的服务,须经监护人同意。违反办法的,可责令停止提供相关服务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,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翻译的错位

那么,为什么各家会把这次下线描述为下架“智能体”?因为中国的产品团队一直用这一个词,去翻译两个不同的英文术语。在Agent(智能体)语境里,一个“agent”会理解目标、拆解任务、调用工具、读取文件、执行动作。但同样这些平台,也把它们的角色与人格聊天机器人——固定人设+问答+检索增强——叫作“智能体”。

办法触及的是后者,被下架的也是后者:用户自建的人设Bot、AI伴侣、角色扮演形象。这些公司同样在投入的自主智能体(Agent)能力,是另一条产品线,并不会消失。标题把两者合而为一,办法却没有。

执法背景

下架与积极执法同步进行。上海市委网信办开展了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,据其自述,累计清理违规信息487万余条,处置违规账号1.8万余个,下架违规自建“智能体”1.4万余个。

该如何定位

对于关注各法域如何监管平台的人来说,这是一个很清楚的例子,说明措辞如何塑造认知。欧盟DSA统计通知量与审核处置;加州AB 587要求平台说明其条款如何定义并执行各类内容;中国的这部新办法则单独圈出一个产品类别——拟人化的情感互动——并对其设定条件。7月中旬的下线,是各平台在施行日之前对这一类别的清整,而非对作为一种技术的Agent下判决。这层区别很容易在翻译中丢失,而这也正是把它讲清楚的价值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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